本文摘自《吃货之书》,冯进著
做孔子的太太一定很不容易,因为圣人对饮食挑剔得厉害。从《论语》中留下的只字片语来看,他不光讲究食物新鲜,要求太太亲手做(“homecooking”),“沽酒市脯不食”,而且对饭菜的形状和吃饭的氛围要求也高,“席不正不坐,割不正不食”。至于他每饭“不撤姜食”,鲁迅考证是因为他周游列国时得了肠胃病,必须吃姜暖胃健脾。
想想也是,那时没有飞机、高铁、高速公路,列国之间道路阻塞,崎岖不平。车轮不用橡胶,马车又没弹簧,出行一定颠簸得很。孔子师生去各国诸侯那里自我推销,又往往不成功,圣人平日有一顿没一顿,“厄于陈蔡之间”,惶惶如“丧家之犬”的时候不少。而且,那时耕作、加工技术都落后,粮食质量不好。尽管吃的是现代人推崇的“全谷”、不加工食品,但多半粗粝磕碜,掺了皮壳、沙土甚至小虫。长此以往不得胃病才怪呢。也许正是因为老胃病,孔子在饮食方面才那么谨慎、讲究吧。
孔子生活的先秦时代,饭菜品种有限,烹饪手段也还在草创时期。主食主要是各种谷物。最早先有小米,周代末期开始出现大麦、小麦和大米。但那时没有磨粉这样的吃法,多半把整粒谷物蒸熟或煮熟了事。黏性强的小米或大米也用来酿造米酒,但不是现在的葡萄酒或高粱酒的造法,基本属于“生啤”类。配主食的主要蔬菜最早是菽,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大豆(吾乡叫作“毛豆”),同样是煮食。大豆的叶子也吃,叫作“藿”。后来还有葵,不是现在的向日葵,那是以后从新大陆传来的,而是一种茎叶有绒毛、开紫花的野菜,现代中文叫“锦葵”,英文叫“mallow”。古人也吃荠菜和《诗经》里常见的“葑”“菲”,就是现在说的大萝卜和红萝卜。水果主要有桃、梅、李、柿、枣、杏等。
那时最常用的烹调方法是蒸和煮,加油翻炒的做法北魏已出现,但宋代才全面流行。最有代表性的菜色是羹,就是把肉类放进鼎(稍后详述),加点蔬菜或水果同煮。还有一种肉酱叫“醢”值得一提。它是用碎肉加小米浆和盐,放在米酒里发酵做成的。孔子的弟子,勇猛的子路就是因为打仗时穷讲究,叫嚣“君子死,冠不免”,俯身去捡打落在地的帽子,结果被斩成肉酱。孔子听说了子路的死法,就在吃饭时把桌上的醢撤下去了。
看到考古资料,常觉得先秦人食材欠缺,烹饪手段有限,吃得实在乏味。为此也深深赞同鲁迅提倡的“拿来主义”,因为直到后来有了汉代张骞通西域,中原和别族加强交流后,有了胡瓜(黄瓜)、胡麻(芝麻)、胡桃(核桃)、胡椒(黑胡椒)等,大家的饭桌才变得精彩起来。
不过,庶民与贵族的膳食自然不可同日而语。《礼记》中载有贵族烹饪理想化的最高境界:周代“八珍”。汉唐以来,美味佳肴多半被叫作“八珍”。宋代八珍指八种珍贵的烹饪原料。到了清代,各系列的八珍主要指八种珍稀原料组合的宴席。“满汉全席”中的“四八珍”就是指四组八珍搭配的宴席,分为山八珍、海八珍、禽八珍、草八珍。追根溯源,这些都是从周代“八珍”演变而来的宫廷菜肴。
《礼记内则》中列出的周代八珍包括:一、“淳熬”:肉酱浇早稻米(香粳米)饭;二、“淳毋”:肉酱浇黄米饭——这两种菜大同小异,都要用煎醢,即炸肉酱加油脂,拌入煮熟的饭中。一说吃起来像汤泡饭,另一说是拌好后要煎到焦黄再吃,类似今天湖北的小吃煎豆皮。三、“炮豚”:煨、烤、炸、炖乳猪。做法是宰乳猪,挖掉内脏,用红枣填满肚子,外面用芦苇包裹,涂上黏土放在炭火上烤。外壳烧焦后,擘开,用湿手抹去表皮的灰膜,用米粉调糊敷在皮上,放在灭顶的油锅里炸到金黄。然后取出来,切成长条,配好香料,放在鼎中。把鼎放在大锅里炖,大锅的水不要漫过鼎边,用文火炖三天三夜,最后用酱、醋调味来吃。这道菜涉及多种烹饪方式,程序复杂,代表了当时烹饪的高峰。四、“捣珍”:烧牛、羊、鹿里脊;另说第四珍为炮牂:煨、烤、炸、炖羔羊,也就是牛柳山珍。取牛柳(牛里脊),配以等量的羊、四不像、梅花鹿、獐子a的里脊肉,反复捶击,切掉筋腱。烹熟后,刮去外膜,把肉揉软,用酱、醋调味吃。今日贡丸的做法与此相似。五、“渍”:酒糟牛羊肉或香酒牛肉。把新鲜牛肉逆纹切成薄片,用酒腌渍一夜,第二天用酱、
a本章节中所列烹食之法均出自古籍,为古代饮食文化的一部分。醋和梅酱调味吃,类似百越的生鱼片。六、“熬”:烘制的肉脯。类似今天的五香牛肉干。取牛、羊、四不像、梅花鹿或獐子肉,反复捶击,去其筋膜。摊在苇席上,撒满姜、桂屑和盐,然后烘熟备用。吃时想吃软的,就把肉脯浸一下,要吃干的,就把肉取出来捶揉一下。七、“糁”:三鲜烙饭。取同等数量的新鲜牛、羊、猪肉,切粒,调味,与稻米混合烙熟。八、“肝膋(音‘辽’,肠子上的脂肪)”,就是网油烤狗肝。取一副狗肝,用狗的网油裹起来,调味濡湿后放在炭火上烤到焦香为止。
从以上可看出,当时贵族的烹调在选料、加工、调味和火候上都自成章法,十分考究。例如炮豚一道菜先后采用烤、炸、炖等三种方法,工序竟多达十余道。这显然不符合当代西方美食选用最佳食材、使用最简单方法烹饪的惯例,显示出中国远古时代的烹饪技艺已相当复杂。
我们也可从中发现中餐传统的源头。首先是上流社会对肉食的偏好。据记载,当时人看动物的外貌选择食材,夜间鸣叫的牛、股里无毛的狗和睫毛相交的猪都被认为是次等肉类,弃之不用。还有,周人烹饪不同的菜肴,要使用不同的调料;烹饪同一菜肴,还要根据季节变换更换调料。如烧鱼要配卵酱,鱼脍用荠酱,生肉用醢酱。孔子说过,“不得其酱不食”,可见酱料的重要性。周王另外还有特殊小菜,范(蜂蛹)和蜩(蝉),可见中国人上天入地、无所不食的传统古已有之。
另外,《周礼》中有“八珍之齐”,“齐”与后代“方剂”之“剂”相通,说明“医食同源”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。周代宫廷四医之一的“食医”专为周王调剂饮食,相当于御用营养师,掌管王室人员的“六食”(六种饭食)、“六饮”(六种饮料)、“六膳”(六种肉食)、“百馐”(各种美味食品)、“百酱”(各种酱食)、“八珍”等的分量搭配,大约是我国最古老的宫廷食疗保健制度了。
那么先秦人用餐时使用何种食器,有什么礼仪呢?他们在地上铺席设座,登席前要先脱鞋,也不能穿袜。席的制式不一,长短不齐,可坐一人或数人。一般说来,筵和席同义,只是筵更长,是先铺在地上,然后在上面再铺席供人坐用的。所以到了近代,“筵席”成为酒馔的代称。古人坐时两膝跪在席上,臀部坐在脚后跟上,坐时可以凭几。几是长方形的小桌,类似今天北方的炕几。运送食物的托盘叫“案”,或长方形四足,或圆形三足,可以放在地上,形体不大,也不高,功能像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、边看电视边吃饭用的“TVTray”。梁鸿和孟光“举案齐眉”,用的就是这种食案。较高的案几和桌椅都要到宋代才流行。
上古做菜的主要炊具是圆腹三足或长方形四足的鼎。鼎口左右有耳,可以穿抬鼎用的杠子,鼎足中空,鼎下可架柴火烧,东西煮熟后大家就从鼎内取食。“列鼎而食”这个成语常用来形容贵族的奢侈生活。这不光因为此举显示主人食物充足,食器丰富,财大气粗。而且,根据当时的规矩,礼祭时天子可列九鼎,诸侯七鼎,大夫五鼎,元士三鼎,以鼎的数量划分等级,高下分明。所以,“问鼎天下”可不是家里多买几口锅那么简单,而是挑战天子权威,胸怀不臣之心。
煮饭用的炊具叫“鬲”(音“格”),样子像鼎,有三只空心的短足,下面可以烧火。蒸饭则用甗(音“掩”),分为上下两层,下层像鬲,上层像甑(音“增”):一种底部有孔的蒸器,上下两层之间还有带着许多孔的横隔,既便于蒸气上升又可避免生米下漏。
古人盛饭、菜不用碗。古代的碗是加了一个柄的小盂,用来舀水的。那时也有形似碗的器皿,不过名称和用途都与今天有别。盛饭用簋(音“鬼”),是长方形或者圆形的器皿,两旁有耳,腹底有足,可以用青铜、陶、木或竹制成。还有一种样子像高脚盘的豆也是盛食器。瓦制的豆叫“登”,后来照明用的灯形状与此相似,不过最初灯烧的是动物脂肪,用植物油点燃照明是后来的事。
吃饭时,贵族用叫“匕”的长柄汤匙把肉从鼎中捞出来以后,放在俎(两端有足的一块长方形小板)上,用刀割食。所以,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这个成语来自吃饭而不是做饭的情境中。筷子在古代叫“箸”,先秦人用手送饭入口,只有在夹蔬菜时才会用箸。汉代开始才普遍使用筷子。
上古的尊、觥、壶等都可以用来盛酒。上古喝酒常用的是觚(音“孤”)和觯(音“至”),后者较轻小,故有“扬觯”一说。战国以后还出现了一种椭圆形的杯子,两侧有弧形的耳,后人称为“耳杯”或者“羽觞”。杯可以饮酒,也可以盛羹,所以刘邦会对抓住了刘太公要挟他投降的项羽说:“幸分我一杯羹。”另外,“爵”是古代饮酒器的通称,但作为专名,是指三足的温酒器,下面可以烧火。
与先秦吃食上的等级分明同理,贵族可用青铜、金银或者玉造的精美多样的食器与酒器,平民只能使用陶制的粗陋器皿。